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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你的证书能帮你省几千税,甚至不用交税!个税新规定了!
发布时间:2019-01-02 浏览:1195 次

12月22日,国务院公开《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下称《暂行办法》)。


《暂行办法》明确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。个税专项扣除细则靴子落地,赶在年尾送来一个政策红包。

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

第二章:子女教育

第五条: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


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(小学、初中教育)、高中阶段教育(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、技工教育)、高等教育(大学专科、大学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教育)。


暂行办法在学历教育具体囊括的高中阶段教育栏下,追加列入了“技工教育”一项。“这样一来,从小学、初中,到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、技工教育,再到大专、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,学历教育的各个阶段和类型都覆盖到了。


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,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。


第六条: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

第七条: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,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、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。


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

第三章:继续教育

第八条: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学历(学位)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。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


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,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。


第九条: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,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,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。


第十条: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,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。


1.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否包含各类资格考试?

此次改革将继续教育作为专项附加扣除,不只是为了降低老百姓的个税负担,更多是在鼓励国人不断学习。


然而,当下有很多方式的学习已经比《办法》提到的继续教育的内涵更加丰富,譬如:注册会计师、一级建造师、教师资格、BIM等考试,从考试涉及的内容看,就远远超越了一般继续教育的内容,从费用支出看,参加各类考试辅导学习支付的学费也远比继续教育的昂贵,譬如参加一次职称考试所要花费费用就有几百元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考试获得证书的含金量远超继续教育,应该纳入专项附加扣除(这当然也是大家最希望的)。


2.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什么材料、怎么报送?

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,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报送信息及留存备查资料如下:


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:

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、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。


需留存备查资料包括: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,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、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。


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:

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、教育阶段等信息;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,应当填报证书名称、证书编号、发证机关、发证(批准)时间等信息。


需留存备查资料包括: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,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。

最近大家都很关心2019年的二建考试时间以及报名时间,预计会在1月份公布,大家可以密切关注我们的推送,抓紧备考哦~